农业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意见的函
摘要(Abstract):
<正>农质函[2011]1号江苏省农业委员会、浙江省农业厅:《关于请求明确农产品质量监管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的请示》(苏农质[2010]9号、浙农[2010]65号)收悉。经征询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,现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情况答复如下:一、关于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三条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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